一、贯彻落实中央、河南省和郑州市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方针、政策,做好与上级主管部门的对接与联系。
二、落实学校党委关于文明校园创建的指导思想和规划部署,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全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三、制订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工作要点及具体方案,起草有关规章制度,安排阶段性工作并组织实施,建立相关工作机制。
四、组织调研、分析与反映全校精神文明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思路。
五、督查、考核基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确保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经常化、制度化与规范化。
六、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升师生员工文明素养和校园文明程度。
七、负责学校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积极创建“全国文明校园”。
八、挖掘学校基层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交流与推广,打造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特色。
九、做好学校文明网的建设和维护工作。
十、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