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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校获得“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15/3/1 10:25:00

     

    羊年伊始,万象更新。228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暨学雷锋志愿服务大会在北京举行,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在会上受到表彰。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会见与会代表,并发表重要讲话。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文明委主任刘云山出席并讲话。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参加会见并在大会上宣读表彰决定。我校获得“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每三年表彰一次,是我国综合创建的最高荣誉。201411月,中央文明办启动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评选。

    20141219,我校以积极昂扬的面貌接受了国家级文明单位考核组的缜密考核。创建全国文明单位是我校继2009年“升本”后又一项举全校之力的中心工作。我们师院人历来重视各类创建,争先创优,自2002年组建郑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始,就以筚路褴褛、以启山林的坚毅执着,走在创建之路上。从2004年的“郑州市文明单位”、2005年“河南省文明学校”、2006年“河南省文明标兵学校”、2007年河南省“省级文明单位”、2010年成功升格为郑州师范学院、2012年连创河南省“省级文明单位”,2014年申报国家级文明单位并挤身前列。

    多年来,学校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和思想政治工作,完善制度,抓好落实,为学校各项工作不断开拓前进,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强大的精神力量、丰润的道德滋养。学校先后涌现出一大批如王雅丽、东南清、张景川等无私奉献、彰显大爱的教职员工和底慧敏、“大凉山支教队”、“林芝支教队”等这样的优秀学生代表。

    此次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是各级文明办对我校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充分认可和高度评价,全体师院人要戒骄戒躁珍惜荣誉来之不易,栉风沐雨砥砺前行再创佳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