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各部门主办新媒体账号管理及运营规范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4/16 9:03:28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家网信办关于加强新媒体管理规范等相关要求,已在宣传部备案的各新媒体账号主办部门,需明确账号负责人,账号运营人、内容发布人及审核人。每篇稿件均需审核后方可发布,如出现发布内容违规情况,需对相关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各账号开设部门需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出台相应的新媒体管理、运营、发布规范及问责条款。相关规章制度请于4月19日前报宣传部备案,纸质版提交至综合楼919,电子版发送至xcbxwzx@zznu.edu.cn,联系人:裴蕾 65501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