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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园LED大屏使用管理办法(暂行)

    发布时间:2018/3/16 15:10:05

       校内LED电子显示屏是学校重要的公共信息发布平台,是全校师生了解学校有关信息的重要窗口。为规范管理和使用电子屏,准确、及时、有效地发布学校的重要信息,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的LED电子屏包括:西校区行政楼前以及东校区主干道上的电子屏。
    二、 LED电子显示屏使用管理原则
       1.信息发布单位拟定需发布的信息内容。发布的信息以学校公共信息为主体,信息内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遵守学校相关规定,保证其内容合法、健康、准确、真实;
       2.本着“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发布电子屏信息。信息发布单位须提前两天按要求填写《郑州师范学院LED电子屏信息发布审批表》,由本单位负责人审核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报党委宣传部备案审批(同时发送电子版至xcb218@163.com);
       3.党委宣传部对拟发布内容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将及时予以发布,对审查不符合规定的内容不予发布;
       4. 各单位领导必须高度重视信息发布工作,严格审批程序。
       5. 各单位自行确定发布信息的内容,原则上只播发文字和图片信息,文字信息的文字量应控制在30字以内,图片信息的图片数应控制在3张以内。
       6.对已通过电子屏发布的各类信息,党委宣传部及有关单位将以电子和纸介质方式长期存档,以备查;
       7.信息发布时限将严格按照审批结果执行。
    三、LED电子显示屏信息发布内容
       1.学校重大战略部署,办学指导思想与办学特色等的宣传标语,学校重大活动、重大事件的通知公告,国家重要节日的庆祝、宣传标语;
       2.学校重要新闻发布、重要学术报告、校园文化活动预告信息;
       3.重要展演活动和获奖信息;
       4.涉及全校师生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重要信息;
       5.其他需要播放的信息。
    四、LED电子显示屏管理实行责任追究制,凡未经审批擅自发布,追究审查部门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郑州师范学院宣传部

    2016.01.03

    郑州师范学院LED电子屏幕信息发布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