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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举办郑州师范学院教职工暨离退休人员 美术、书法、摄影作品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9/7 16:59:05

    校内各单位

    为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及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68周年,充分展示我校教职工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成果和广大教职工在教书育人、学校建设中的良好精神风貌,进一步推进我校各项工作积极有序开展,经研究决定,将举办郑州师范学院教职工暨离退休人员美术、书法、摄影作品评选活动,和获奖作品展。现将评选活动的实施细则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此次活动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挥作用、营造氛围的一项具有重要意义的活动。要以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迎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的胜利召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68周年为中心。以美术、书法、摄影作品为媒介,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讴歌党的丰功伟绩,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回顾我校十八大以来,取得的新成绩达到的新高度。在全校上下形成积极向上、锐意进取的思想氛围,激励全校广大教职工为加快我校各项事业发展而努力奋斗。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郑州师范学院委员会

    承办单位:宣传部、工会、离退休工作处、公共艺术教育部、美术学院。

    三、活动时间

    2017年9月—10月。作品提交时间为2017年9月10日至2017年9月26日。

    四、 参加对象

    我校全体在职教职工及离退休教职工。

    五、参展作品要求

      1.参展作品主题以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核心。展示学校在改革发展中取得的一系列新成就和师德师风建设的新成果,凝聚向心力,传递正能量。

    2.书法作品、篆刻作品:字体不限,板式不限;尺寸为整张不超过6尺,组合作品不超过四幅;草书、篆书需附释文。

     3绘画类

    中国画、油画、水彩(粉画、丙烯画)、雕塑、版画和综合材料等;国画作品尺寸为整张不超过6尺;组合作品不超过四幅。

    4.摄影作品:风格与题材不限,彩色、黑白均可,单幅、组照均可(组照每人不超过3组,每组不超过6幅)。艺术创作类作品允许作者发挥独特的创意性、想象力,允许运用各种艺术手法创作;社会纪实类作品要忠于社会真实性,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除可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外,不得用电脑或传统暗房技术作合成、添加、删除、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参赛摄影作品的冲印规格单幅照片为12寸、组照为10寸,并提供作品原稿或底片给大赛办公室,文件不小于2MB的JPG电子文档。

    5.参展书画作品报送不需装裱。参展作品须注明:作品题目、作者姓名、部门、联系电话等内容(见附件)。

    6. 参展者提供的作品须是本人原创作品,如用他人作品参展一经核实取消参展资格。

    7.此前在地市级以上比赛及展览中获奖的作品谢绝参赛;凡参展者视为同意本书画摄影展的活动规则;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本次书画摄影展组委会。

    六、评审工作及奖项设置

    由学校聘请校内外专家组成评审组,分类对作品进行评审,作品奖项设优秀奖和鼓励奖。获奖者由学校颁发获奖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获奖作品参加展出活动。

    七、作品报送方式:

    所有作品报送至:东校区文博楼(原经管学院楼)C210房间。联系人:卫保国,联系电话:13526655878。

     

                               中共郑州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7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