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师范学院新媒体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暂行)
(郑师院党 〔2017〕11号)
为进一步推动学校新媒体发展,鼓励校内新媒体工作开展,决定对校内新媒体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进行评选表彰。
一、评选奖项
(一)新媒体工作先进单位
1.评选范围:在学校进行登记备案的各类新媒体账号的主办单位。
2.申报条件:
(1)主办账号在学校进行登记备案;
(2)积极参与“新媒体月主题活动”,并取得良好效果;
(3)向新媒体工作室提供稿件、素材,且被采用;
(4)申报先进单位主体限定为处级单位。
(二)新媒体工作先进个人
1.评选范围:管理、运营在学校进行登记备案的新媒体账号的教师或学生。
2.申报条件:
(1)申报者须为郑州师范学院在籍教师、学生;
(2)工作认真、负责,所负责新媒体账号特色突出,具有一定影响力;
(3)每个新媒体账号主办单位限推荐人选1人。
二、组织申报
(一)评选组织
1.宣传部负责奖项申报和评选。
2.评选采取宣传部与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评选原则
评选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三)申报要求
1.每年接到评选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将申报材料提交宣传部新闻中心,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2.申报各奖项须提交申报材料,并按要求填写申报表格,附所需材料。
3.申报材料加盖部门公章报送宣传部新闻中心,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zsywx001@163.com。
三、表彰和奖励
(一)获奖单位和人员在年度“宣传思想文化暨精神文明工作大会”上进行表彰。
(二)对获奖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四、其他
(一)各先进奖项评选以自然年度工作成绩为准。
(二)本办法解释权归宣传部。
附件:1.郑州师范学院先进新媒体单位报名表
2.郑州师范学院先进新媒体工作者报名表
2017年3月6日
附件1
郑州师范学院先进新媒体单位报名表
部门名称 | 部门负责人 | ||
主办媒体账号 | |||
指导老师 | 联系电话 | ||
新媒体工作 开展成绩 (可加页) | |||
推荐单位 意见 | 签字盖章: | ||
宣传部 | 签字盖章: |
附件2
郑州师范学院先进新媒体工作者报名表
姓 名 | 联系电话 | 照片 | ||
所在单位 | ||||
所属媒体 | ||||
指导老师 | 联系电话 | |||
工作业绩 (可加页) | ||||
推荐单位 意见 |
签字盖章: | |||
宣传部 |
签字盖章:
|
备注:被推荐人如为教师,可不填写指导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