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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师范学院新媒体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暂行)

    发布时间:2018/7/30 9:43:00

    (郑师院党 〔2017〕11号)

    为进一步推动学校新媒体发展,鼓励校内新媒体工作开展,决定对校内新媒体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进行评选表彰。

    一、评选奖项

    (一)新媒体工作先进单位

    1.评选范围:学校进行登记备案的各类新媒体账号的主办单位。

    2.申报条件:

    (1)主办账号在学校进行登记备案;

    (2)积极参与“新媒体月主题活动”,并取得良好效果;

    (3)向新媒体工作室提供稿件、素材,且被采用;

    (4)申报先进单位主体限定为处级单位。

    (二)新媒体工作先进个人

        1.评选范围:管理、运营在学校进行登记备案的新媒体账号的教师或学生。

        2.申报条件:

    (1)申报者须为郑州师范学院在籍教师、学生;

    (2)工作认真、负责,所负责新媒体账号特色突出,具有一定影响力;

    (3)每个新媒体账号主办单位限推荐人选1人。

    二、组织申报

    (一)评选组织

        1.宣传部负责奖项申报和评选。

    2.评选采取宣传部与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评选原则

    评选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三)申报要求

       1.每年接到评选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将申报材料提交宣传部新闻中心,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2.申报各奖项须提交申报材料,并按要求填写申报表格,附所需材料。

    3.申报材料加盖部门公章报送宣传部新闻中心,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zsywx001@163.com

    三、表彰和奖励

    (一)获奖单位和人员在年度“宣传思想文化暨精神文明工作大会”上进行表彰。

    (二)对获奖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四、其他

    (一)各先进奖项评选以自然年度工作成绩为准。

    (二)本办法解释权归宣传部。

        附件:1.郑州师范学院先进新媒体单位报名表

     2.郑州师范学院先进新媒体工作者报名表

    2017年3月6日

    附件1

    郑州师范学院先进新媒体单位报名表

    部门名称


    部门负责人


    主办媒体账号




    指导老师


    联系电话


    新媒体工作

    开展成绩

    (可加页)


    推荐单位

    意见

    签字盖章:

    宣传部

    签字盖章:


    附件2

    郑州师范学院先进新媒体工作者报名表

    姓    名


    联系电话


    照片

    所在单位


    所属媒体


    指导老师


    联系电话


    工作业绩

    (可加页)


    推荐单位

    意见

     

    签字盖章:

    宣传部

     

    签字盖章:

     

    备注:被推荐人如为教师,可不填写指导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