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郑州师范学院委员会公共文明素养提升三年行动方案 (2016年-2018年)
(郑师院党〔2016〕41号)
为全面提升师生文明素养和校园文明程度,创建更高水平的“全国文明单位”,为学校“合格本科院校”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力量、道德滋养和文化环境,经研究,决定利用三年时间全面实施公共文明素养提升工程。具体行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文明河南,郑州先行”为引领,以深化全国文明单位创建为龙头,坚持宣传教育,提高参与度;坚持自我教育,提高融入度;坚持规范教育,提高共享度。通过开展系列活动,引导广大师生自我改变: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不断提升师生文明素养和校园文明程度。
二、工作目标
按照“统筹协调、分步推进、长效常态”的整体思路,力争经过三年努力,基本消除校园公共场合的不文明现象,实现师生的文明礼仪素养、思想道德素养、科学文化素养、身心健康素养、民主法治素养显著提高,校园风尚、文明程度显著提升。分三个阶段实施,实现三个目标。
第一阶段:教育治理年,实现文明到位。从2016年1月开始到2016年12月,研究制定公共文明素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完善机制;各责任部门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推进相应工作;开展公共文明素养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舆论氛围,提高师生的思想认识水平和自觉践行意识;持续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力争使公共环境的脏乱差现象有明显改善、不文明陋习有明显遏制。
第二阶段:巩固提升年,实现文明到人。从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在巩固教育治理成果的基础上,全面深化文明礼仪素养、思想道德素养、科学文化素养、身心健康素养、民主法治素养宣传教育活动,明确工作重点,增强渗透力度,推动师生公共文明素养整体上水平、见实效。
第三阶段:规范深化年,实现文明到心。从2018年1月到2018年12月,进一步总结经验,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常态的管理、激励机制,实现公共文明素养大提升目标。
三、工作重点
(一)宣传教育
1.开展公共文明基本知识普及教育活动。按照市区统一部署,发放《公共文明基本常识通俗读本》,组织广大师生广泛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做到应知应会,知行合一。
责任单位:文明办、各党总支
2.开展“学礼仪、行礼仪”学习教育活动。通过开展培训、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文艺演出等形式,大力普及文明礼仪知识,使广大师生在衣、食、住、行、娱和人际交往中,逐步养成文明礼貌、尊重他人、举止文雅的文明习惯。
责任单位:工会、教务处、团委、学生处、各党总支
3.开展时代楷模、道德模范、最美人物、身边好人、文明市民、优秀志愿者等各种先进模范以及文明家庭的倡树、评选、学习、宣传活动。打造“师院好人”品牌,抓好典型示范,以点带面,利用橱窗、校报、校园网站、微信平台等阵地广泛宣传,力争师生全员参与,广泛营造好人效应。
责任单位:宣传部、团委、学生处、工会、各党总支
4.持续开展公益广告宣传。围绕“讲文明、树新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河南”等主题,在校园网站、广播站、橱窗、建筑工地围挡、户外电子显示等显著位置,持续刊播、刊载公益广告,并达到规定比例和标准,推进公益广告宣传制度化、规模化、常态化,引领文明风尚。
责任单位:宣传部、团委、基建处
5.大力开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师生学习掌握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医疗卫生、优生优育、科学健身、安全生产生活、应对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及各种灾害知识,强化师生的节约资源、保护生态、应急避险、健康生活、合理消费等意识,在全校范围内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工作生活方式。
责任单位:团委、校医院、保卫处、后勤处、学生处 、自然博物馆、各学院
6.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深入开展“六五”普法活动。继续组织法制宣传进校园活动,宣传法制思想,普及法律常识,强化法制观念,在全校形成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风气,推动我校“依法治校”工作开展。
责任单位:党政办、宣传部、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各学院
(二)实践养成
1.开展文明服务活动。以“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两学一做)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在服务性质的窗口单位组织开展“践行价值观、岗位学雷锋”主题活动,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岗位意识和服务意识,转变服务观念,强化服务措施,要从服务质量、服务手段、服务内容、服务态度、服务环境等方面入手,提高优质文明服务的整体水平。
牵头部门:组织部
责任部门:后勤处、财务处、图书馆、网络中心、档案馆、自然博物馆
2.开展文明旅游活动。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国公民国内旅游行为公约》、《中国公民出境旅游行动指南》等,强化师生文明旅游意识。在节假日、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文明旅游集中宣传引导,有效规范师生旅游行为,治理乱刻乱画、乱扔垃圾等不文明现象。
牵头部门:文明办
责任部门:学生处、团委、各学院
3.开展文明餐桌活动。把文明餐桌活动纳入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评体系。在全校范围内广泛开展勤俭节约教育,倡导“节约用餐、文明消费”的良好风尚。推动党员干部带头开展“光盘行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同时,学校食堂显著位置要摆放“不剩饭、不剩菜”文明用餐提示牌,设立“文明餐桌”巡视员,对师生进行文明劝导。
牵头部门:后勤处
责任部门:团委、文明办、各学院
4.开展文明交通活动。加强交通安全法制宣传教育,利用“交通安全日”大力宣传文明交通,引导师生遵规守序,摒弃交通陋习。利用学校第二课堂,开设交通安全知识讲座,不断提升在校学生的文明交通意识。组织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在95路、962、B161等学校周边主要公交站点、交通路口等进行文明劝导。
牵头部门:保卫处
责任部门:学生处、团委、文明办、各学院
5.开展文明上网活动。加强网络文明建设,做大做强网上正面舆论,营造积极健康的网络生态。深化“校园网”、“文明网”、“官微”等主要网站和网络平台建设,根据形势要求,及时调整栏目、推送主题;同时,强化网站责任意识,推进网络依法规范有序运行。做好网络文明传播专项工作,以网络文明传播骨干小组为核心,以二级学院网络文明传播小分队为主力,利用微博、微信、博客等媒介,传播正能量,引领新风尚,形成网络文明合力。
牵头部门:宣传部
责任部门:文明办、团委、学生处、保卫处、各学院
(三)规范管理
1.强化校容校貌整治规范工作。开展校园公共环境等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清除乱张贴、乱涂写,整治“牛皮癣”,消除卫生死角。加大对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等不良行为的纠正教育力度。加强对教职工文明有序停放车辆意识的教育,确保校内车辆停放规范整齐。对建筑材料严格规范堆放,建筑垃圾要及时清除,确保道路畅通无阻。校园绿化美观大方,花草树木修剪及时,无枯木、枯草等。
牵头单位:后勤处
责任单位:文明办、保卫处、团委、基建处
2.加强校园安防、消防等安全检查力度,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建设平安校园。
牵头单位:保卫处
责任单位: 校内各单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校园公共文明素养提升工程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由学校全国文明单位创建领导小组统筹实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自觉把校园公共文明素养提升行动摆在重要位置。要充分认识校园公共文明素养提升行动的长期性、复杂性,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设定阶段目标,有计划、有步骤推进。
(二)加强舆论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宣传部要大力宣传校园公共文明素养提升工程,利用网站、校报等开设专栏,大力宣传该行动的重大意义,宣传活动中涌现的好经验、好做法,曝光不文明行为。各类微信等新媒体平台要发挥互联、互通、互动的特点和传播快、内容丰富、信息量大的优势,积极传播正能量,共同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丰富实践载体,注重师生参与。要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评活动,通过“文明校园”、“文明班级”、“文明教师”、“文明学生”、“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让不断提升校园公共文明素养成为全校共识。设立文明监督岗,发挥各级志愿者力量,对校园不文明行为进行文明引导、文明劝导、文明监督,传播文明,引领风尚。
(四)加强监督考核,确保工作实效。文明办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组织、督导职能,及时掌握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会同有关牵头单位加强对活动的督导检查和情况通报。各责任单位要把校园公共文明素养提升行动与中心工作、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与各项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结合一起,不断创新工作方法,确保提升行动贴近实际、体现特色、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201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