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部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2/5/9 18:18:00
1.全面负责宣传工作。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坚持以先进理论武装人,以正确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精神塑造人,以优秀作品鼓舞人。
2.负责制定全校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计划,抓好协调检查落实。
3.负责组织全校干部、师生的理论学习工作。制定校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定教职工理论学习计划,指导检查教职工理论学习。
4.负责全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安排部署教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形势政策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廉洁教育和法制教育工作,指导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协调组织开展各项教育活动。对师生思想状况开展调研,对重大理论问题进行研讨,并制定相应措施。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及时交流推广。
5.受校党委委托,加强对“两课”教学、思想政治研究会工作的指导,加强对校内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的管理。
6.加强对校报、学报、广播站、校园网络新媒体及校内出版物、社团和宣传橱窗等舆论阵地的管理,强化宣传舆论工作的业务指导。
7.负责对外宣传工作。依托各类新闻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学校改革发展成就,组织策划重大对外宣传活动和大型公益文化活动,树立良好形象,不断提高学校在社会上的知名度、美誉度。
8.加强对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积极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师德师风教育、素质教育及各类校园文化活动,及时宣传先进典型,营造文明、健康的校园文化氛围。
9.加强对宣传干部队伍、政工干部和“两课”教师队伍的自身建设,提高其政治理论素养、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以适应新时期宣传思想工作的需要。
10.完成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