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届“郑州师范学院风尚人物” 评选活动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形成立足本职、进取有为、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良好风尚,积极构建文明和谐校园,根据《中共郑州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郑州师范学院风尚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郑师院党[2017]27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决定开展第二届“郑州师范学院风尚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师生”的要求,深入挖掘奋发进取、无私奉献、爱岗敬业以及具有优秀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郑州师范学院风尚人物”。通过开展评选表彰活动,树立一批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典型,从而在全校范围形成弘扬正气、歌颂真情、团结和谐、积极进取的良好氛围,为学校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二、评选范围及名额
“郑州师范学院风尚人物”评选范围为在职、在岗和离退休教职工,全体在校生和校友,团体或个人均可参评。全校共评选出“郑州师范学院风尚人物”若干名。
三、评选标准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理想信念坚定,政治立场鲜明。
2.在教育教学中立德树人,改革创新,育人成绩突出的“四有好老师”。立足三尺讲台,在教学工作中运用各种教学手段,课堂效果显著,深受学生喜爱,在评教活动中位于全校前50位;扎根学生教育和管理,为人师表,率先垂范,做好学生成长、成才的引路人和护航者,在学生中拥有崇高的威望。
3.科研功底深厚,专业基础扎实。具有组织科研力量集体攻关的能力,能发挥在教科研活动中的带头作用。近两年公开发表本专业方向学术论文3篇以上或艺术作品3件以上(其中核心期刊2篇)。近两年出版所从事专业方向的专著1本(独著或第一作者)。近两年独立完成或主持省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近两年所进行的技术创造或发明产生了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影响,获得地厅级以上科研奖励1次,艺术专业的参加一项省级以上艺术展览或比赛并获得三等以上奖励(独立或第一获奖人)。
4.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爱岗敬业、孝老敬亲、诚信友爱、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自强感恩、勤俭节约、传承好家风等方面表现突出。
5.在本行业或本职工作岗位上成绩突出,成就斐然,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校友;为国家和地方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和科技事业发展作出较大贡献;为母校的建设和发展作出较大贡献。
6.离岗不退岗,退休不言休的离退休教职工。利用专业优势,对青年教师进行“传、帮、带”,为学校良好教风和学风的传承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积极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并有广泛影响;在和谐家庭、和谐社区、和谐校园建设上发挥余热,成绩突出。
7.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品学兼优在校大学生。课业成绩优异,学期末考试平均分数不低于90分,且单科考试成绩原则上不低于85分,获得省级(含)以上奖学金,学年综合测评排名均为班级前五名者;获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员干部”荣誉称号1次(含)以上者;个人学术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推广价值,或应用于实践领域产生社会经济效益,在学术期刊或报刊上发表过文章的优秀学生。
8.在本领域具有较高声誉,明显提升学校的影响力和美誉度的团队。成立两年以上,人数稳定在5人以上,有严格的管理规定与规章制度,能坚持经常性的活动;在传播先进文化、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升校园文明程度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有较强的社会影响力,获得省部级以上的奖项总数量在2次以上。
其中第一条为评选必备条件,其他标准至少满足一项即可参与评选。
四、评选程序
各总支和有关单位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郑州师范学院风尚人物”候选人(团体)的推荐工作。
1.基层推荐(9月20日至10月20日)
(1)在职教职工候选人(团体)由学校宣传部牵头组织,各党总支推荐。
(2)离退休教职工候选人(团体)由离退休工作处牵头组织,所属党支部推荐。
(3)在校生候选人(团体)由学生处、校团委牵头组织,各二级学院团总支推荐。
(4)校友候选人(团体)由校史办牵头组织,各校友会分会推荐。
(5)教职工、在校生、校友也可联名推荐或自荐。
2.确定候选人(10月20日至10月31日)
基层推荐的人选由郑州师范学院风尚人物评审委员会初审,根据各单位上报的事迹材料,择优确定“郑州师范学院风尚人物”候选人(团体)。
3.宣传发动(11月1日至11月30日)
在校报、官方微信、宣传栏、LED电子屏宣传候选人先进事迹,提高候选人知名度与事迹知晓率,使评选活动深入人心,为“郑州师范学院风尚人物”下阶段评选投票打下坚实基础。
4.组织投票(12月1日至12月31日)
通过官方微信,对候选人(团体)事迹进一步展示,组织师生校友参与投票。
5.确定获奖人选并进行表彰(2020年初)
结合投票结果,经“郑州师范学院风尚人物”评审委员会审议,确定“郑州师范学院风尚人物”名单,对获奖的团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并一次性给予团体10000元,个人5000元奖励。经学校党委会研究决定,今后各届“郑州师范学院风尚人物”表彰严格按照以上标准执行。
6.评分细则(总分100分)
(1)基层推荐环节30分。本环节根据各总支推荐人员报送材料完善程度评分。
(2)“郑州师范学院风尚人物”评审委员会初审环节40分。本环节按“郑州师范学院风尚人物”评审委员会成员投票评选,本环节按得票排名计分,最高40分,根据排名依次递减0.5分。综合以上两个环节得分,择优确定“郑州师范学院风尚人物”候选人(团体),进行网络投票。
(3)网络投票环节30分。本环节按学校官方微博、官方微信投票结果综合排名评分,最高分30分,按得票排名依次递减0.5分。
最后,按照以上三个环节对候选人(团体)进行综合评分,在兼顾获奖人群体代表性的前提下取分数排名靠前者,最终确定为本届“郑州师范学院风尚人物”。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高度重视“郑州师范学院风尚人物”评选活动,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郑州师范学院风尚人物”评选工作,要将此次评选活动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弘扬中华传统美德等主题活动结合起来,确保评选活动有序开展。
2.严格评选标准
在评选工作中,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评选,使评选活动真正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确保其具有典型性、示范性和代表性。杜绝搞形式、走过场的现象发生,要严格按照评选标准进行全面比较,综合衡量,做到好中选优、优中选强,真正把本单位好的典型评选出来,增强评选结果的说服力和感召力。
六、报送材料要求
1.文字材料要求
申报人请按要求填写《 “郑州师范学院风尚人物”评选活动申报表》,该表需正反两面打印,所列主要荣誉和奖励需提供电子版扫描件。此外,申报人需另附1500-2000字左右的详细事迹材料。
2.照片要求
申报人需提供电子版横版的人物彩色照片一张和以红色为底色的1寸证件照一张。申报人是团体的,需提供成员的合影。
3.时间要求
请各基层单位按照要求收集申报材料,加盖公章后,于10月20日前将纸质版报送至宣传部、离退休职工工作处、学生处、团委、校史办;请以上牵头单位按要求择优推荐,于10月25日前,将汇总材料报送至宣传部办公室(综合楼917房间),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宣传部邮(xcb218@163.com),联系电话:65501125。
中共郑州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9年9月18日